【港區國安法】47人涉民主派初選案鄒家成准保釋 官指未有宣揚制裁中國及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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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1/08/12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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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家成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法官今(12日)頒下書面裁決理由。(資料圖片)

47名參與民主派初選人士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當中鄒家成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法官今(12日)頒下書面裁決理由,指雖然鄒曾於訪問中提及中國政府會對香港人收集器官及DNA,但卻未有直接宣揚外國制裁中國或香港政府,因此法官決定將疑點利益歸於鄒,批准其保釋申請。

鄒家成(24歲)於6月底獲准保釋,法官今於判詞中指出,律政司一方曾反對鄒的保釋申請,並指鄒曾於選舉論壇中表示「我就係要宣揚香港民族主義」等,亦曾於訪問中宣揚有關新冠肺炎的核酸檢測,是為了讓中國政府對香港人收集器官及DNA的失實資訊。因此律政司一方認為基於鄒的背景及政治影響,有重大風險一旦他獲准保釋,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鄒家成一方當時則回應指,他年少時在父親對母親的家庭暴力中成長,及後父親病逝,他為了完成父親的夢想而攻讀護理學位,有關課程必須於7年內完成,而他現已完成了當中5年的課程,換言之,若然他不獲准保釋,他將會失去其學位。

鄒當時又指,他並不屬於任何政黨,而他只是深信他只是希望香港成為一個少數民族,而這一點在《港區國安法》外並不違法,鄒亦強調他從未爭取香港獨立。

法官認為, 雖然鄒曾於訪問中提及中國政府會對香港人收集器官及DNA,但卻未有直接宣揚外國制裁中國或香港政府,而雖然他亦有提及已實施的制裁只是「第一炮」,但此舉可被理解為只是評論這件事,因此法官決定將疑點利益歸於鄒。

法官認為總括而言,在她向鄒施加的保釋條件下,相信鄒在保釋期間不會繼續作出任何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行為,因此決定批准其保釋。

鄒早前獲准以5萬元現金保釋,加上胞姊的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期間不得直接或間接發表或作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和行為、不得參加任何級別的選舉、不得接觸任何外國官員和領事等人、不得接觸初選案的控方證人、遵守宵禁令、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和 BNO,以及不准離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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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